攀枝花婚姻调查取证:离婚冷静期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今年新的民法典出台,现在离婚的门槛高了不少,离婚多了一个月冷静期。那么,在冷静期期间夫妻双方财产应该怎样划分呢?攀枝花婚姻调查取证公司下面要跟大家探讨的就是这方面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内财产认定
离婚冷静期对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或终结具有特殊意义。一方面,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另一方面,双方进入离婚冷静期时,均已对可能离婚的后果有着明确的预期,该冷静期有别于双方日常婚姻存续期。
对于离婚冷静期内所取得的财产,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应当结合离婚冷静期的特殊性予以认定。如财产系用家庭共有资金购买,当然应认定为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如财产系一方对外借款购买,则应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由此所形成的债务亦应认定为该方个人债务。
离婚冷静期内债务认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总的来说得平探长总结下离婚冷静期后有两个结果:离婚、不离婚,上述法官的说法仅适用于离婚的情形。如果不离婚,即使个人举债,也可能会被认定共同债务。另外,离婚冷静期是非常私密的事情,外人很难知晓,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举债就当然认定为个人债务,可能会侵害债权人的权益,也会滋生借离婚冷静期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同理,一方在冷静期内购置个人资产,对于其他债权人来说也很判断。
所以针对冷静期夫妻双方的债务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用途,为了预防一方出现藏匿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情况,可以委托专业的攀枝花婚姻调查取证公司进行取证,一方面方便法院后续的判决,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保护。